魏征别称:魏征、魏郑公。字号:字玄成。所处时代:唐代。民族族群:汉族。出生时间:580年。去世时间:3年2月11日。主要作品:《出关》《五郊乐章·肃和》《奉和正日临朝应诏》《五郊乐章·雍和》《享太庙乐章·长发舞》等。主要成就:劝降李勣规劝太宗推行王道勘定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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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太宗十思疏》、《出关》、《奉和正日临朝应诏》、《享太庙乐章·雍和》、《暮秋言怀》、《赋西汉》、《五郊乐章·肃和》、《享太庙乐章·永和》、《享太庙乐章·大成舞》、《五郊乐章·雍和》、《享太庙乐章·长发舞》、《五郊乐章·舒和》。
二、家乡考据
魏徵是唐代巨鹿人,唐代巨鹿为今邢台市巨鹿县,唐代邢州(今邢台市)也曾改名为巨鹿郡,遍观唐、五代、宋、元、明、清、、新中国至今的历代史志、碑铭、家谱、铁像、祠堂、诗文等,关于魏徵是巨鹿人的记载,多如牛毛,因此魏徵是今邢台市巨鹿县人,是没有疑问的。 唐代记载唐代吴兢《贞观政要》中记载:魏徵,钜鹿人也。近徙家相州之内黄。唐代欧阳询书《唐京兆开元寺钟铭》碑刻铭文中记载:秘书监检校侍中钜鹿郡魏徵撰。唐代杜淹《文中子世家》中记载魏徵是巨鹿人唐代《九成宫醴泉铭》也记载魏徵为巨鹿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贞观政要》等这些唐代成书的文章要比五代时的旧唐书和宋代时的新唐书早几百年。因此更有权威和参考价值。 五代记载五代后晋时官修的《旧唐书.魏徵本传》中记载:生于周大象庚子,名征,字玄成,巨鹿(今河北巨鹿)人。 宋代记载比欧阳修的新唐书早约100年的《太平寰宇记》中记载:魏徵是巨鹿人和欧阳修编著的新唐书同时代的司马光编著的《资治通鉴》记载魏徵为巨鹿人。 元代记载元代大学士虞集所撰《顺德路魏文贞公宋文贞公祠堂记》说记载魏文贞公征是顺德路巨鹿9今邢台巨鹿县)人。元代王守正所编《道德真经衍义手抄》记载:“宰相魏徵,钜鹿人也。时上疏谏之”钜鹿即为今邢台巨鹿。 明代记载明代巨鹿县《魏相祠记》中记载:此巨鹿为公桑梓,铜马之墟,印垄榛莽。明代顺德府建造有《三文贞公祠》,在祠堂记中也明确记载魏徵是巨鹿人。明代《顺德府志》、《巨鹿县志》均记载魏徵为巨鹿人。 清代记载一、清代台州市《魏氏宗谱》清代台州市《魏氏宗谱》记载魏徵为顺德府巨鹿人,“魏徵厥里居固直隶顺德府钜鹿县人”,直隶顺德府钜鹿县即为今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浙江省台州市魏玉生先生于2004年给邢台巨鹿县来信谈:“我在一份资料上看到有关魏徵故里的争议,现将我们台州魏氏族谱中的记载,提供给你们参考。1、台州魏氏在清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修谱序言中记载:‘魏徵厥里居固直隶顺德府钜鹿县人’(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2、台州魏氏始祖魏宗谅是魏徵的曾孙,也是钜鹿县人。其《魏氏族谱》中记载:“魏徵子叔瑜、孙华、曾孙宗谅。族谱中记载魏宗谅的家乡是‘直隶顺德府钜鹿县’。”这封信已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魏徵故里是现今之河北省邢台市钜鹿县。同时也揭开了一个谜,即《贞观政要·魏徵传》载:“魏徵钜鹿人也,近徙家相州之内黄”,其“近”在何时?据查《贞观政要》约成书于720年。而魏宗谅于公元710年之任台州刺史。由此推断则徙家当为710至720年之间,方可谓“近”。二、清代光绪年间兰溪市《魏氏家谱》清代光绪年间兰溪市《魏氏家谱》明确记载,兰溪魏姓始祖系唐代名臣魏徵,出于巨鹿郡(唐代巨鹿郡为今邢台市),这套家谱共分四卷,前三卷为清光绪年间的印刷本,后一卷为手写本。据介绍,该家谱最后一次重修是在清代光绪二十四年,家谱记载了初唐至清朝光绪年间兰溪游埠魏家村魏姓家族的繁衍、生息情况。家谱中不但有魏徵等家族中名人的介绍及画像,还收录了清代皇帝对魏家所下的诏书。据家谱记载,魏姓最早出于河北巨鹿郡(今邢台市),而兰溪魏姓则是在宋代由福建建宁迁入。 发现时期北宋邢州巨鹿古城发掘出唐代时期的巨鹿魏徵祠堂和魏徵铁像也证明魏徵是邢台巨鹿人。1918年,河北邢台巨鹿县遇大旱.漳河水干.民众打井自救.无意中挖出大批古陶瓷.顿时引起国内外轰动.知识界与考古界极为震惊.天津博物院于1920年亲临巨鹿进行考古调查,1921年,北京历史博物馆对巨鹿故城三明寺进行正式发掘。考古发现:钜鹿城南门内路东靠北有一处唐代建筑物“魏徵祠堂”,祠堂内有唐代所铸的魏徵铁像。有人要发掘该祠堂。因南门外有一小村村民皆姓魏,言称为魏徵后人,前来阻止发掘,所以保存未毁,后魏徵铁像不知所踪。 《辞海》记载1999年版《辞海》对魏徵词条进行了修改:“魏徵,唐初政治家。字玄成,巨(钜)鹿人,后移居相州内黄。”依据不再是新唐书也不是旧唐书,而是《贞观政要》,可以说魏徵故里是巨鹿得到专家一致认可,也还了邢台巨鹿一个清白。和邢台多如牛毛的史志、家谱、碑刻、诗文、祠堂、文物等都记载魏徵是巨鹿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馆陶县地方史志和文物在明代以前对魏徵毫无记述,同样晋州的地方志最早记载魏徵的也是在明代,之前无任何文物可考,但是关于魏徵是邢台巨鹿人的记载则跨越唐、五代、宋、元、明、清、、新中国的各种史志、家谱、碑刻、诗文、祠堂、文物等,这些都明确而清晰的说明魏徵是巨鹿人。
三、著述
史学著作魏徵所著有《隋书》的《序论》和梁、陈、齐各书的《总论》,另有《次礼记》20卷,和虞世南、褚亮等合编的《群书治要》(一名《群书理要》)50卷。他的重要言论大都收录在唐时王方庆所编《魏郑公谏录》和吴兢所编《贞观政要》两书里。《新唐书·艺文志》云:“魏徵《谏事》五卷,又《自古诸侯王善恶录》二卷。” 个人诗篇《赋西汉》《横吹曲辞·出关》《暮秋言怀》《奉和正日临朝应诏》 礼乐作品郊祭系列《五郊乐章·肃和》《五郊乐章·黄帝宫音》《五郊乐章·黑帝羽音》《五郊乐章·舒和》《五郊乐章·青帝角音》《五郊乐章·肃和》《五郊乐章·雍和》《五郊乐章·赤帝征音》《五郊乐章·雍和》《五郊乐章·白帝商音》 太庙系列《享太庙乐章·永和》《享太庙乐章·长发舞》《享太庙乐章·大基舞》《享太庙乐章·肃和》《享太庙乐章·大成舞》《享太庙乐章·永和》《享太庙乐章·雍和》
四、思想
魏徵早年做过道士,所以道家思想在他的治国方略中占有重要地位,他反复劝谏唐太宗要以无为为本,与民休息,这样天下才能清净自定。在他著名的《十渐不克终疏》中,还坚持认为:“陛下贞观之初,无为无欲,清静之化,远被遐荒。考之于今,其风渐坠,听言则远超于上圣,论事则未逾于中主。何以言之?汉文、晋武俱非上哲,汉文辞千里之马,晋武焚雉头之裘。今则求骏马于万里,市珍奇于域外,取怪于道路,见轻于戎狄,此其渐不克终一也。”唐太宗自己也曾说:“朕夙夜寅畏,缅惟至道,… …今鼎祚克昌,既凭上德之庆,天下大定,亦赖无为之功。” 在法律思想上,遵循封建儒家正统,强调“明德慎罚”,“惟刑之恤”。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在于德、礼、诚、信:一个明哲的君主,为了移风易俗,不能靠严刑峻法,而在于行仁由义;光凭法律来规范天下人的行为是办不到的。“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他把治理国家之需要有刑罚,比作驾车的人之需要有马鞭,马匹尽力跑时,马鞭便没有用处;如果人们的行为都合乎仁义,那么刑罚也就没有用了。但法律或刑罚毕竟是不可少的,他认为法律是国家的权衡,时代的准绳,一定要使它起到“定轻重”、“正曲直”的作用。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执法时“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而决不可“申屈在乎好恶,轻重由乎喜怒”,否则便不可能求得“人和讼息”。这一点对君主来说尤其重要。所以在进谏时,他总是特别要求太宗率先严格遵守法制以督责臣下。在听讼理狱方面,他特别强调“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做到“求实”,而不“饰实”,严防狱吏舞文弄法,离开事实去严讯旁求,造成冤滥。他自己每奉诏参与尚书省评理疑难案件,都按照这些思想,着眼于大体,公平执法,依情理处断,做到“人人悦服”。这些又跟黄老道家思想非常相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