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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请问单身妈妈能给孩子办出生证明吗?

来源:意题教育
第1种观点: 单身妈妈给孩子办出生证明可以不跟随母姓。具体如下:单亲妈妈的孩子如果要跟父亲姓就需要提供父亲身份理出生证,如果不提供父亲身份证件,只能选择跟母亲姓。所以跟父亲姓需要提供孩子父母身份理。也可以按照单亲妈妈不记录父亲信息的程序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新生儿姓名不随父母姓而使用第三方姓氏,可以按以下步骤:1、新生儿姓名不随父姓或随母姓而使用第三方姓氏,可以凭《医学出生证明》在派出所申报户口时修改为第三方姓氏,婴儿《医学出生证明》上的姓名必须填写在居民户口簙登记页“曾用名”栏上。2、如需改名,监护人可先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然后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办理更名手续。综上所诉,单亲孩子要上户口,说明孩子出生前女方就已经成为了单亲母亲。如果孩子是非婚生子,且无法提供亲生父亲的身份信息,那么只能随母亲的姓氏或者其他长辈的姓氏。由于女方怀孕或者终止妊娠前不得离婚,女方分娩后孩子父亲可能失踪或者死亡,导致女方成为了单亲母亲。这时,女方既可以选择让孩子跟爸爸姓,也可以让孩子跟妈妈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亲妈妈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等,到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机关还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3种观点: 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证明如何办理1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给新生儿开具的证明,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不同一、未婚生子如何办出生证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出生证明。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非婚生育本质上是违反法律的,主管部门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但不能以私生子为由拒绝给孩子落户口,未婚生子给婴儿上户口的过程如下:1、缴纳社会抚养费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未取消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对于不符合条件超生或未婚生育的子女父母依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子女父母应当按照当地的社会抚养费缴纳标准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2、备齐相关材料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在给子女上户口时需备齐上户口的申请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单、医院出生证明等材料。3、当地进行户口登记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办理户口登记。三、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些什么在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时候,需要孩子的父母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1)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3)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虽然非婚生子女在法律规章的很多项内容里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与待遇,但是我还是建议新生儿的父母在孩子出生以后尽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对于孩子来说也是一个更加有安全感的成长环境。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证明如何办理2非婚生子女的准生证的办理过程: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等。非婚生子女如何认领非婚生子女认领是指通过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的法律行为。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一般适用于非婚生子女无法准正的情形。非婚生子女认领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自愿认领,一种是强制认领。1、自愿认领,自愿认领是指生父自愿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自愿认领可因生父明示的意思表示或抚养的事实而产生。自愿认领一般要求以一定的方式进行,为要式行为。2、强制认领,强制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自动认领时,有关当事人以充分的证据诉至,由通过诉讼程序确认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之间的血缘关系。强制认领的根本目的在于制裁逃避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强制认领以非婚生子女与认领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为前提,因此,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强制认领的发生原因和事实,如证明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与生母存在同居事实,或通过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等。提起强制认领的请求权人一般是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非婚生子女本人。有的国家还规章了强制认领的’诉讼时效,大多数国家规章为一年,有的国家则规章为二年。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证明如何办理3未婚生子如何办出生证明小孩出生以后,告诉医院自己是未婚生子的情况,只要孩子出生,医院都会开出生证明。关于新生儿出生证明的用途: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如何样管理使用出生证明1、《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各级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或委托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并负责发放有关使用单位。2、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户口登记的原始凭证。《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必须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私自拆切视证明无效。3、《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卖、转让、出售或私自涂改的出生证明无效。4、《出生医学证明》以多种防伪技术印制,版图线独特,版图印有“中国妇幼卫生”图徽暗记标徽,该标徽及“卫生部”印章在特殊灯光下显示荧光变色(仅供监督管理人员掌握)。5、《出生医学证明》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地区编号。出生证明验证版代号等辩真假。一、非医疗机构出生的(包括2009年9月以前医院出生的)首次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首次签发表(市辖区内各医院均有)2、凡是办理出生证明的必须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及领证人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母亲有效证件的需提供亲子鉴定3、凡是代办的需提供加盖村上(社区)公章的委托书4、以上所有手续需加盖公章才有效二、已办理出生证明但遗失了且未上户的:1、父母书面申请(注明原因所需出生证明用处)2、原签发单位提供的出生证明原始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章,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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